关于虹安

虹安DLP数据泄漏防护系统成功通过公安部三所检测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法规是中国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入市场销售的安全专用产品实行的销售许可证制度,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根据有关规定,公安部已于1998年8月10日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中的网络安全类、 访问控制类和鉴别类产品颁发《销售许可证》。
    深圳虹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DLP数据泄漏防护系统,通过公安部三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严格审核,于今年四月顺利通过检测,并取得了检测合格报告。同时,深圳虹安在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申请的销售许可证也已成功通过审查,目前已顺利取得销售许可证。
    在公安部三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考察过程中,深圳虹安严格的管理制度、精湛的研发技术、高度的安全及保密生产环境,获得了公安部三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认可和肯定。深圳虹安将以此为动力,加大商用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力度,不断迎合市场推出新的高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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